拼音zhí fǎ fàn fǎ
基本解释指执行法律的人违背法律。
出处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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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客不犯二主 | 明·吴承恩《西游记》第三回:“悟空道:‘一客不犯二主。若没有,我也定不出此门。’” |
一干人犯 | 明·施耐庵《水浒传》第27回:“奸夫淫妇,虽该重罪,已死勿论。其余一干人犯,释放宁家。” |
不二法门 | 《维摩诘经 入不二法门品》:“如我意者,于一切法无言无说,无示无识,离诸问答,是为入不二法门。” |
不及之法 | 《庄子·拼拇》:“使天下簧鼓,以奉不及之法,非乎?” |
不可侵犯 | 毛泽东《关于国际新形势对新华日报记者的谈话》:“德国愿意停止反苏,愿意放弃所谓《防共协定》,承认了苏联边疆的不可侵犯。” |
不法之徒 | 清·无名氏《刘公案》第11回:“而今我国大清,焉有这样不法之徒?” |
不法古不修今 | 《商君书·开塞》:“圣人不法古,不修今,法古则后于时,修今则塞于世。” |
不法常可 | 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是以圣人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,论世之事,因为之备。” |
不足为法 | 清 赵翼《瓯北诗话 李青莲诗》:“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绮丽,不足为法。” |
东窗事犯 | 元·孔文卿《东窗事犯》第二折:“吾乃地藏神,化为呆行者,在灵隐寺中,泄漏秦太师东窗事犯。” |
严刑峻法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丙吉传》:“后遭条狱之诏,吉扞拒大难,不避严刑峻法。” |
为法自弊 | 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 |
井井有法 | 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白于玉》:“女外理生计,内训孤儿,井井有法。” |
井水不犯河水 | 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69回:“我和他‘井水不犯河水’,怎么就冲了他?” |
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 | 毛泽东《论政策》:“对于国民党军队,应继续采取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的政策,尽量地发展交朋友的工作。” |
仗义执言 | 明 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14回:“若以文、武、宣、平之灵,仗义执言,国悔罪,王室之福。” |
以文乱法 | 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。” |
以法为教 | 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故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。” |
以身试法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尊传》:“明慎所职,毋以身试法。” |
伏法受诛 | 汉 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假令仆伏法受诛,若九牛一毛,与蝼蚁何以异?” |
众怒难犯 | 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襄公十年》:“众怒难犯,专欲难成,合二难以安国,危之道也。” |
众怒难犯,专欲难成 | 春秋·鲁·左丘明《左传·襄公十年》:“众怒难犯,专欲难成,合二难以安国,危之道也。” |
作乱犯上 | 清·黄世仲《洪秀全演义》第21回:“智者称为伐罪吊民,愚者即指为作乱犯上。” |
作奸犯科 | 三国 蜀 诸葛亮《前出师表》:“若有作奸犯科,及为忠善者,宜付有司,论其刑赏。” |
作奸犯罪 | 司马紫烟《荒野游龙》第二章:“她不禁一叹道:‘月黑风高,正是作奸犯罪的好时刻,老天爷好象在帮坏人的忙呢!’” |
作法自弊 | 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(秦惠王)发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,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,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一至此哉!’” |
作法自毙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 |
侍执巾栉 | 春秋·鲁·左丘明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:“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,以固子也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