赐(賜)cì(ㄘˋ)
⒈ 给,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:赐予。赐死。赏赐。恩赐。
⒉ 敬辞:请赐教。希赐函。
⒊ 赏给的东西,给予的好处:厚赐。受赐良多。
赐字UNICODE编码U+8D50,10进制: 36176,UTF-32: 00008D50,UTF-8: E8 B5 90。
赐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◎ 赐
賜 cì
〈动〉
(1) (形声。从贝,易声。从“贝”,表示与钱财有关。本义:赏赐)
(2) 给予;上给予下 [bestow;grant]
赐,予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上予下曰赐。——《正字通》
长者赐,少者贱者不敢辞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
策勋十二转,赏赐百千强。——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
大王及宗室所赐币帛,尽以与军吏、士大夫。——刘向《列女传·赵将括母》
若从君惠而免之,三年将拜君赐。——《左传》
(3) 又如:赐光(赏脸,赏光);赐环(将放逐之臣赦罪召还);赐第(皇上敕建的府第);赐田(君主所赐予的田地);赐官(赐予设置家臣以治家邑的权力)
(4) 请给 [please]。如:赐函;赐示
賜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 康熙筆画:15画,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斯義切,思去聲。《說文》予也。《篇海》錫也。《禮·曲禮》三賜不及車馬。《註》三賜,三命也。《疏》受命卽受賜。
又《玉藻》凡賜,君子與小人不同日。
又《公羊傳·僖二年》虞郭之相救,非相爲賜。《註》賜,猶惠也。
又《玉篇》賜,施也,空盡也。
又姓。《玉海》齊大夫子賜之後。《正字通》俗作,非。
賜【卷六】【貝部】
予也。从貝易聲。斯義切
(賜)予也。釋詁。賚貢錫畀予況賜也。七字轉注。凡經傳云錫者、賜之假借也。公羊傳曰。錫者何。賜也。賜者、與之通稱。禹貢。納錫大龜。乃下與上之詞。又玉藻言賜君子、與小人者、別言之。統言則不別也。方言曰。賜、盡也。此借賜爲澌。澌、盡也。盡之字俗作儩。从貝。易聲。斯義切。十六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