筏fá(ㄈㄚˊ)
⒈ 用竹、木等平摆着编扎成的水上交通工具:筏子。竹筏。皮筏。
筏字UNICODE编码U+7B4F,10进制: 31567,UTF-32: 00007B4F,UTF-8: E7 AD 8F。
筏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◎ 筏
栰 fá
〈名〉
(1) (形声。从竹,伐声。本义:筏子) 同本义 [raft]
筏,大曰筏,小曰桴,乘之渡水。——《广韵》
重五斤以上诸林木,渥水中,无过一筏。——《墨子·杂守》
无数涪江筏,鸣桡总发时。—— 杜甫《奉送崔都水翁下峡》
(2) 又如:筏渡(用筏子渡水);筏工(以撑筏子为业的人)
筏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 康熙筆画:12画,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房越切《正韻》房滑切,音伐。《說文》海中大船。《海篇》編竹渡水曰筏。《揚子·方言》泭謂之,謂之筏。《郭註》木曰,竹曰筏,小筏曰泭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北末切,音撥。箄也。
又《集韻》普活切,音鏺。義同。《集韻》本作橃。
橃【卷六】【木部】
海中大船。从木發聲。房越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今俗别作筏,非是。
(橃)海中大船。廣韵橃下曰。木橃、說文云海中大船。謂說文所說者古義。今義則同筏也。凡廣韵注以今義列於前。說文與今義不同者列於後。獨得訓詁之理。葢六朝之舊也。卽如此篆。玉篇注云。海中大船也。泭也。是爲古義今義襍糅。漢人注經固云大者曰筏、小者曰桴。是漢人自用筏字。後人以橃代筏。非漢人意也。從木。發聲。房越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