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在我国的现行法律框架中规定了必要共同诉讼制度,但是立法上却有一定的不完善之处。
2.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,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。
3.第五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,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。
4.最为新颖的提议是:或许应该为消费者们提供帮助,让他们能够共同向银行索赔,使美国常见的“共同诉讼”在英国也流行起来。
5.借用业务介绍信、合同专用章、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,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。
6.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,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。
7.原告律师试图对丰田公司发起共同诉讼,称其通过隐瞒与安全问题有关的信息误导监管者和消费者。
8.共同诉讼律师被赋予太多地权力,而股东权利是如此之少。
9.我国法律对必要共同诉讼未作进一步的分类,同时立法和理论都认为必要共同诉讼包括两种类型。
10.基础研究估算今年大约有120起共同诉讼,比去年的179起案件有所下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