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月光下黄河横躺,月光下战场似的黄沙漫漫。
轰隆隆的奔流翻腾不息,荒野伸向无尽的远方。
书信难寄遥远的会稽,去燕台的路啊还很漫长。
我这样长年的四处漂泊,竟再也不觉得是客居他乡。
注释
寒沙:寒冷的沙滩。
聒:声音嘈杂,使人厌烦。
平野:平坦的旷野。
天荒:极言空间无尽或历时久远。
吴会:吴地的会稽,即作者故乡。
燕台:指燕京,今北京。明朝的京城。
赏析
一二句以写意笔法挥洒出一幅幽美壮阔的黄河月夜图。“明月黄河夜,寒沙似战场。”首句应题而起,点明时间地点,用语平淡无奇,如随口吟出,却神完气清,境界浑然,可谓发兴高远。诗人伫立月下,凝神遥望,但见黄河东去,没入苍茫夜色之中;沿河两岸,铺展着一片沙滩,由于月光映照,沙滩显得格外空阔绵远,冷寂凄凉。眼前景象激起诗人沉思遐想,“似战场”,则表明思之所向。寥寥三字,突兀而来,挟带着深沉的叹息,表达出诗人对国事时局的忧虑,隐隐透出一片报国之意。
三四句从视觉与听觉两方面渲染水流的气势。“奔流”句承上联“黄河”,奔流”一词在此有二用:一是以“奔”之“流”指代黄河,从而避免字面重复;二是状水势的湍急迅猛,道出黄河的特性。“黄河之水天上来,奔流到海不复回”(李白《将进酒》)其景象已经十分壮观,再加之声音动地,就更令人心惊魄动,望河兴叹了。“平野”句承上文“寒沙”,描绘大河两岸辽阔而苍凉的景象。平坦如砥的原野向四方延展,广大荒远,似与天接,尤其在星月辉映的夜里,更给人以浩茫无垠的感觉。 这一联看似纯写景物,其实也融会着深沉的情思。那奔腾不息的河水,震天动地的水声,像金戈铁马,千军突进,似乎激起诗人心潮的波荡、轰鸣;那连接着远天的广漠原野,像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,闪现着王朝兴衰、逐鹿争战的情景,牵动着诗人的神经。二句中,有动景有静景,有物象有心声,动静相配,心与物合,极富于神韵。
五六句写作者面对喧嚣的黄河发出的感叹。刘勰云:“春秋代序,阴阳惨舒,物色之动,心亦摇焉。”(《文心雕龙》)王夫之也说:“夫景以情合,情以景生。”(《姜斋诗话》)正是由于眼前奔腾喧嚣的黄河,似战场的寒沙平野,刺激着诗人的感官,触发他对时局和社会人生的思考,才使他慨然发出“吴会书难达,燕台路正长”的感叹。“燕台路”,指作者进身受任、报国建功之路。“书难达”,见离乡之遥远;“路正长”,言前途之渺茫,真切表露诗人对家乡亲朋的思念和忧国伤事之情。有家难归,有国难投,举步维艰,诗人的境遇可算是困窘到极点了。此二句直抒胸臆,全是写情,但透过诗句表层,南国的辽远,北野的苍茫和诗人南顾北望、引领长叹的情态都鲜明可见。这种寓景于情的写法,丰富了情感的内涵,增强了诗的形象性。
七八句写作者对自己长期漂泊感到伤感。“寄卧郊扉久,何年致此身?”(马戴《灞上秋居》)漂泊已非一日,然而还得飘流下去。难以名状的悲哀涌上心头,诗人不禁发出痛苦的呻吟:“男儿久为客,不辨是他乡!”沉重的语调中。充满夙志难酬的怨愤和无可奈何的伤感。全诗在哀叹中结束,留下深厚的余味让人品尝。
全诗由写景入手,从视觉、听觉的感受中展示黄河夜景,动静相映成趣,既衬托出心境的凄清,心潮的激烈,又触发起对自己处境的联想。“书难达”、“路正长”语意双关,怅叹深重,既透露出怀乡却难归的无奈,也暗示了仕进目的的不易达到。作者还由此宕开一步,用欲擒故纵的手法,以久客异乡之心竟“麻木”不辨,反衬出乡情的深挚。诗中运用白描的手法,质朴简炼的语言,浅近率直的方式抒发游子的复杂感情,耐人寻味。
创作背景
明熹宗天启二年(1622),诗人离开客游经年的南京,怀着“长路有时到”(《白门七夕》)的自信,北上京师应试。当时明王朝已处在风雨飘摇、内外交困的境地,朝政腐败,阉党专权,地方势力的反叛和农民起义迭起。作者满怀羁旅愁思和无路报国的忧叹写下这首诗。
明代·李流芳的简介
李流芳(1575~1629)明代诗人、书画家。字长蘅,一字茂宰,号檀园、香海、古怀堂、沧庵,晚号慎娱居士、六浮道人。歙县(今属安徽)人,侨居嘉定(今属上海市)。三十二岁中举人,后绝意仕途。诗文多写景酬赠之作,风格清新自然。与唐时升、娄坚、程嘉燧合称“嘉定四先生”。擅画山水,学吴镇、黄公望,峻爽流畅,为“画中九友”之一。亦工书法。
...〔► 李流芳的诗(1篇)〕相别始一岁,幽忧有百端。
乃知一世中,少乐多悲患。
每忆少年日,未知人事艰。
颠狂无所阂,落魄去羁牵。
三月入洛阳,春深花未残。
龙门翠郁郁,伊水清潺潺。
逢君伊水畔,一见已开颜。
不暇谒大尹,相携步香山。
自兹惬所适,便若投山猿。
幕府足文士,相公方好贤。
希深好风骨,迥出风尘间。
师鲁心磊落,高谈羲与轩。
子渐口若讷,诵书坐千言。
彦国善饮酒,百盏颜未丹。
几道事闲远,风流如谢安。
子聪作参军,常跨跛虎鞯。
子野乃秃翁,戏弄时脱冠。
次公才旷奇,王霸驰笔端。
圣俞善吟哦,共嘲为阆仙。
惟予号达老,醉必如张颠。
洛阳古郡邑,万户美风烟。
荒凉见宫阙,表里壮河山。
相将日无事,上马若鸿翩。
出门尽垂柳,信步即名园。
嫩箨筠粉暗,渌池萍锦翻。
残花落酒面,飞絮拂归鞍。
寻尽水与竹,忽去嵩峰巅。
青苍缘万仞,杳蔼望三川。
花草窥涧窦,崎岖寻石泉。
君吟倚树立,我醉欹云眠。
子聪疑日近,谓若手可攀。
共题三醉石,留在八仙坛。
水云心已倦,归坐正杯盘。
飞琼始十八,妖妙犹双环。
寒篁暖凤嘴,银甲调鴈弦。
自制白云曲,始送黄金船。
珠帘卷明月,夜气如春烟。
灯花弄粉色,酒红生脸莲。
东堂榴花好,点缀裙腰鲜。
插花云髻上,展簟绿阴前。
乐事不可极,酣歌变为叹。
诏书走东下,丞相忽南迁。
送之伊水头,相顾泪潸潸。
腊月相公去,君随赴春官。
送君白马寺,独入东上门。
故府谁同在,新年独未还。
当时作此语,闻者已依然。
李白前时原有月,惟有李白诗能说。
李白如今已仙去,月在青天几圆缺?
今人犹歌李白诗,明月还如李白时。
我学李白对明月,白与明月安能知!
李白能诗复能酒,我今百杯复千首。
我愧虽无李白才,料应月不嫌我丑。
我也不登天子船,我也不上长安眠。
姑苏城外一茅屋,万树梅花月满天。(梅花 一作:桃花)
臣为丞相,治民三十余年矣。逮秦地之狭隘。先王之时,秦地不过千里,兵数十万。臣尽薄材,谨奉法令,阴行谋臣,资之金玉,使游说诸侯,阴修甲兵,饬政教,官斗士,尊功臣,盛其爵禄,故终以胁韩弱魏,破燕、赵,夷齐、楚,卒兼六国,虏其王,立秦为天子。罪一矣!地非不广,又北逐胡、貉,南定百越,以见秦之强。罪二矣!尊大臣,盛其爵位,以固其亲。罪三矣!立社稷,修宗庙,以明主之贤。罪四矣!更剋画,平斗斛、变量、文章,布之天下,以树秦之名。罪五矣!治驰道,兴游观,以见王之得意。罪六矣!缓刑罚,薄赋敛,以遂主得众之心,万民戴主,死而不忘。罪七矣!若斯之为臣,罪足以死固久矣!上幸尽其能力,乃得至今,愿陛下察之!
孤始举孝廉,年少,自以本非岩穴知名之士,恐为海内人之所见凡愚,欲为一郡守,好作政教,以建立名誉,使世士明知之;故在济南,始除残去秽,平心选举,违迕诸常侍。以为强豪所忿,恐致家祸,故以病还。
去官之后,年纪尚少,顾视同岁中,年有五十,未名为老。内自图之,从此却去二十年,待天下清,乃与同岁中始举者等耳。故以四时归乡里,于谯东五十里筑精舍,欲秋夏读书,冬春射猎,求底下之地,欲以泥水自蔽,绝宾客往来之望。然不能得如意。
后徵为都尉,迁典军校尉,意遂更欲为国家讨贼立功,欲望封侯作征西将军,然后题墓道言“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”,此其志也。而遭值董卓之难,兴举义兵。是时合兵能多得耳,然常自损,不欲多之;所以然者,多兵意盛,与强敌争,倘更为祸始。故汴水之战数千,后还到扬州更募,亦复不过三千人,此其本志有限也。
后领兖州,破降黄巾三十万众。又袁术僭号于九江,下皆称臣,名门曰建号门,衣被皆为天子之制,两妇预争为皇后。志计已定,人有劝术使遂即帝位,露布天下,答言“曹公尚在,未可也”。后孤讨禽其四将,获其人众,遂使术穷亡解沮,发病而死。及至袁绍据河北,兵势强盛,孤自度势,实不敌之;但计投死为国,以义灭身,足垂于后。幸而破绍,枭其二子。又刘表自以为宗室),包藏奸心,乍前乍却,以观世事,据有当州,孤复定之,遂平天下。身为宰相,人臣之贵已极,意望已过矣。
今孤言此,若为自大,欲人言尽,故无讳耳。设使国家无有孤,不知当几人称帝,几人称王!或者人见孤强盛,又性不信天命之事,恐私心相评,言有不逊之志,妄相忖度,每用耿耿。齐桓、晋文所以垂称至今日者,以其兵势广大,犹能奉事周室也。《论语》云:“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,周之德可谓至德矣。”夫能以大事小也。昔乐毅走赵,赵王欲与之图燕。乐毅伏而垂泣,对曰:“臣事昭王,犹事大王;臣若获戾,放在他国,没世然后已,不忍谋赵之徒隶,况燕后嗣乎!”胡亥之杀蒙恬也,恬曰:“自吾先人及至子孙,积信于秦三世矣;今臣将兵三十余万,其势足以背叛,然自知必死而守义者,不敢辱先人之教以忘先王也。”孤每读此二人书,未尝不怆然流涕也。孤祖、父以至孤身,皆当亲重之任,可谓见信者矣,以及子桓兄弟,过于三世矣。
孤非徒对诸君说此也,常以语妻妾,皆令深知此意。孤谓之言:“顾我万年之后,汝曹皆当出嫁,欲令传道我心,使他人皆知之。”孤此言皆肝鬲之要也。所以勤勤恳恳叙心腹者,见周公有《金縢》之书以自明,恐人不信之故。然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,以还执事,归就武平侯国,实不可也。何者?诚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。既为子孙计,又己败则国家倾危,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,此所不得为也。前朝恩封三子为侯,固辞不受,今更欲受之,非欲复以为荣,欲以为外援,为万安计。
孤闻介推之避晋封,申胥之逃楚赏,未尝不舍书而叹,有以自省也。奉国威灵,仗钺征伐,推弱以克强,处小而禽大。意之所图,动无违事,心之所虑,何向不济,遂荡平天下,不辱主命。可谓天助汉室,非人力也。然封兼四县,食户三万,何德堪之!江湖未静,不可让位;至于邑土,可得而辞。今上还阳夏、柘、苦三县户二万,但食武平万户,且以分损谤议,少减孤之责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