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在一片动听响亮的画鼓声中,人们不知已经过去了整日。不像那易逝的时间,只会让人渐渐地老去。能享受短暂的欢乐时光,及时发现风光的无限美好。一齐放声歌唱。就是一曲美妙动人的《渔歌子》。
碧绿清澈的湖水悠远无尽,澄澈的天空缥缈绵长。人生又怎会一直停留在少年时代。不要惋惜那醉后的开怀大笑。需要知道的是。人间的万事是永远不会结束的。
注释
画鼓: 有彩绘的鼓。 白居易《柘枝妓》:“平铺一合锦筵开,连击三声画鼓催。”
昏又晓:朝夕,整日。昏即天黑,晓即天明。
揭调:高调,放声歌唱。
渔家傲:此调缘起张志和《渔歌子》,历经渔歌子--渔父--渔歌子,再到本调。本写渔家生活。渔家傲之名始于本词。
杳杳:悠远渺茫。
浮生:人生。老庄学派认为人生在世空虚无定,故称人生为浮生。
长年少:青春常驻。长,音cháng,少,音shào。
在风光和煦的日子里,大家齐声唱着《渔家傲》的小曲,自由自在,尽情享乐,好似神仙。寓有光阴易逝,及时行乐之意。
赏析
前阕首句“画鼓声中昏又晓”,人们在一片画鼓声中,由黄昏而达旦,真有点儿快乐不知时间过。“昏又晓”,黑夜与白天的更迭,形象表达时间的消逝。然而,“时光只解催人老”,时光不管你快乐与忧愁,只懂得催促人走向衰老 所以要“求得浅饮风曰好”,及时地行乐,莫负光阴。后阕的“浮生岂得长年少”、“莫营醉来开口笑”再一次反复强调,抒发时光易逝、行乐须及时的感慨。
创作背景
晏殊游湖时,看到莲叶接天,满江荷花映日的景象,便写下了《渔家傲》,来唱诵荷花。
宋代·晏殊的简介
晏殊【yàn shū】(991-1055)字同叔,著名词人、诗人、散文家,北宋抚州府临川城人(今江西进贤县文港镇沙河人,位于香楠峰下,其父为抚州府手力节级),是当时的抚州籍第一个宰相。晏殊与其第七子晏几道(1037-1110),在当时北宋词坛上,被称为“大晏”和“小晏”。
...〔► 晏殊的诗(11篇)〕悲夫!士生之不辰,愧顾影而独存。恒克己而复礼,惧志行而无闻。谅才韪而世戾,将逮死而长勤。虽有形而不彰,徒有能而不陈。何穷达之易惑,信美恶之难分。时悠悠而荡荡,将遂屈而不伸。
使公于公者,彼我同兮;私于私者,自相悲兮。天道微哉,吁嗟阔兮;人理显然,相倾夺兮。好生恶死,才之鄙也;好贵夷贱,哲之乱也。炤炤洞达,胸中豁也;昏昏罔觉,内生毒也。
我之心矣,哲已能忖;我之言矣,哲已能选。没世无闻,古人唯耻;朝闻夕死,孰云其否!逆顺还周,乍没乍起。理不可据,智不可恃。无造福先,无触祸始。委之自然,终归一矣!
庚寅冬,予自小港欲入蛟洲城,命小奚以木简束书从。时西日沉山,晚烟萦树。望城二里许,因问渡者:“尚可得南门开否?”渡者熟视小奚,应曰:“徐行之,尚开也;速进,则阖。”予愠为戏,趋行。及半,小奚仆,束断书崩,啼未即起,理书就束,而前门已牡下矣。
予爽然,思渡者言近道。天下之以躁急自败,穷暮而无所归宿者,其犹是也夫!其犹是也夫!
弱龄寄事外,委怀在琴书。
被褐欣自得,屡空常晏如。
时来苟冥会,宛辔憩通衢。
投策命晨装,暂与园田疏。
眇眇孤舟逝,绵绵归思纡。
我行岂不遥,登降千里余。
目倦川途异,心念山泽居。
望云惭高鸟,临水愧游鱼。
真想初在襟,谁谓形迹拘。
聊且凭化迁,终返班生庐。
有生必有死,早终非命促。
昨暮同为人,今旦在鬼录。
魂气散何之,枯形寄空木。
娇儿索父啼,良友抚我哭。
得失不复知,是非安能觉!
千秋万岁后,谁知荣与辱?
但恨在世时,饮酒不得足。
在昔无酒饮,今但湛空觞。
春醪生浮蚁,何时更能尝!
肴案盈我前,亲旧哭我旁。
欲语口无音,欲视眼无光。
昔在高堂寝,今宿荒草乡;
一朝出门去,归来夜未央。
荒草何茫茫,白杨亦萧萧。
严霜九月中,送我出远郊。
四面无人居,高坟正嶣峣。
马为仰天鸣,风为自萧条。
幽室一已闭,千年不复朝。
千年不复朝,贤达无奈何。
向来相送人,各自还其家。
亲戚或余悲,他人亦已歌。
死去何所道,托体同山阿。
余为董文恪公作行状,尽览其奏议。其任安徽巡抚,奏准棚民开山事甚力。大旨言:与棚民相告讦者,皆溺于龙脉风水之说,至有以数百亩之山,保一棺之土;弃典礼,荒地利,不可施行。而棚民能攻苦茹淡于丛山峻岭、人迹不可通之地,开种旱谷,以佐稻粱。人无闲民,地无遗利,于策至便,不可禁止,以启事端。余览其说而是之。
及余来宣城,问诸乡人。皆言:未开之山,土坚石固,草树茂密,腐叶积数年,可二三寸。每天雨,从树至叶,从叶至土石,历石罅滴沥成泉。其下水也缓,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。水缓,故低田受之不为灾;而半月不雨,高田犹受其浸溉。今以斤斧童其山,而以锄犁疏其土,一雨未毕,沙石随下,奔流注壑涧中,皆填污不可贮水,毕至洼田中乃止。及洼田竭,而山田之水无继者。是为开不毛之土,而病有谷之田;利无税之佣,而瘠有税之户也。余亦闻其说而是之。
嗟夫!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矣。由前之说,可以息事;由后之说,可以保利。若无失其利,而又不至如董公之所忧,则吾盖未得其术也。故记之以俟夫习民事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