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某种原因而引起草木变异的现象。古人以为妖孽。
因某种原因而引起草木变异的现象。古人以为妖孽。
引《汉书·五行志中之下》:“僖公 三十三年:‘十二月,陨霜不杀草。’ 刘歆 以为草妖也。”
《后汉书·五行志二》:“中平 元年夏……有草生,其茎靡纍肿大如手指,状似鳩雀龙蛇鸟兽之形,五色各如其状,毛羽头目足翅皆具。近草妖也。”
《隋书·五行志下》:“高祖 时, 上党 有人,宅后每夜有人呼声,求之不得。去宅一里所,但见人参一本,枝叶峻茂。因掘去之,其根五尺餘,具体人状,呼声遂絶。盖草妖也。”
草木的枯荣、结实等悖于四时的变异现象。
引《汉书·卷二七·五行志中之下》:「诛不行,则霜不杀草;繇臣下,则杀不以时,故有草妖。」
因某种原因而引起草木变异的现象。古人以为妖孽。大草妖为本地生长在石漫滩水库以南的村村通路边阴暗处,多数靠近白杨树下生长,是一种能随时变化成人类模样的草精类生物。其祖先大都得天地之灵气,常年生长在无人居住的神仙谷底,因而修炼得人形,变化无穷。草妖在小三峡,尚尹路,苇子园附近多有部落存在,性嗜人肉,发现诸如两眼发呆,行动迟缓者就化为人形,一拥而上噬之皮肉,饮其精血,将吃剩下的空皮囊做成招魂幡悬挂于临近白杨树上,经过七七四十九天后待到月满之时,此皮囊可着地行走,成为草妖的宠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