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shù zuì bìng fá
基本解释对前犯数罪的犯人并合处罚。
出处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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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目数行 | 清·钮琇《觚剩续编·英豪举动》:“熊公廷弼当督学江南时,试卷皆亲自批阅。阅则连长几于中堂,鳞摊诸卷于上,左右置酒一坛,剑一口,手操不律,一目数行。” |
下车泣罪 | 西汉 刘向《说苑 君道》:“禹出见罪人,下车问而泣之。” |
不可胜数 | 春秋 鲁 墨翟《墨子 非攻中》:“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。” |
不测之罪 | 战国 乐毅《报燕惠王书》:“临不测之罪,以幸为利,义之所不敢出也。” |
不知者不罪 | 清·钱彩《说岳全传》第六十三回:“起凤道:‘牛兄何不早通姓名,使小弟多多得罪。勿怪,勿怪。’牛通道:‘不知者不罪。’” |
不计其数 | 宋 周密《癸辛杂识别集下 襄阳始末》:“火炮、药箭射死北兵及坠水者,不计其数。” |
不足齿数 | 鲁迅《坟 未有天才之前》:“泥土和天才比,当然是不足齿数的。” |
两雄不并立 | 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十七章:“古语云‘两雄不并立’,何能风雨同舟?” |
二罪俱罚 | 元 无名氏《飞刀对箭》第二折:“赢了将功折过,输了二罪俱罚。” |
五行并下 | 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应奉传》:“奉少聪明,自为童儿及长,凡所经履,莫不暗记,读书五行并下。” |
交颈并头 | 明·施耐庵《水浒传》第三回:“但见:扶肩搭背,交颈并头;纷纷不辨贤愚,扰扰难分贵贱。” |
以功赎罪 | 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吴志·凌统传》:“以功赎罪。” |
以毁为罚 | 《管子·明法》:“是故官之失其治也,是主以誉为赏,以毁为罚也,然则喜赏恶罚之人离公道而行私术矣。”尹知章注:“以毁誉为赏罚,则官自然失理。” |
以誉为赏,以毁为罚 | 春秋·齐·管仲《管子·明法》:“是故官之失其治也,是主以誉为赏,以毁为罚也。” |
伐罪吊人 | 《南史·檀道济传》:“道济曰:‘伐罪吊人,正在今日。’皆释而遣之。” |
伐罪吊民 | 南朝(梁)任方《百辟劝进今上笺》:“伐罪吊民,一匡靖乱。” |
低头认罪 | 邓小平《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》:“才使得大量的反革命分子没有藏身之所,而不得不低头认罪、接受改造和重新做人吗?” |
何罪之有 | 《墨子·公输》:“闻子为梯,将以攻宋,宋何罪之有?” |
作奸犯罪 | 司马紫烟《荒野游龙》第二章:“她不禁一叹道:‘月黑风高,正是作奸犯罪的好时刻,老天爷好象在帮坏人的忙呢!’” |
信赏必罚 | 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外储说右上》:“信赏必罚,其足以战。” |
修德慎罚 | 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120回:“且劝吴主修德慎罚,以安内为念,不当以黩武为事。” |
俱收并蓄 | 唐 韩愈《进学解》:“玉札丹砂,赤箭青芝,牛溲马勃,败鼓之皮,俱收并蓄,待用无遗者,医师之良也。” |
倍日并行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孙子吴起列传》:“乃弃其步军,与其轻锐倍日并行逐之。” |
公冶非罪 | 春秋·鲁·孔丘《论语·公冶长》:“公冶长非罪也。” |
公听并观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邹阳传》:“公听并观,垂明当世。” |
兴师见罪 | 明·无名氏《衣锦还乡》第一折:“今有沛公无礼,他先入关中,封秦府库,改秦苛法,某欲兴师见罪。” |
兴师问罪 | 宋 沈括《梦溪笔谈》:“元昊乃改元,制衣冠礼乐,下令国中,悉用蕃书、胡礼,自称大夏。朝廷兴师问罪。” |
兼包并容 | 章炳麟《讨满洲檄文》:“苟无大害于我军事者,一切均当兼包并容,有违节制,悉以军律治罪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