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fèi sī lì gōng
基本解释去私为公。
出处《战国策·燕策一》:“寡人闻太子之义,将废私而立公,饬君臣之义,正父子之位。”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---|---|
一人立志,万夫莫夺 | 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五卷:“正是‘一人立志,万夫莫夺。’” |
一国三公 | 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僖公五年》:“一国三公,吾谁适从?” |
一己之私 | 宋·李格非《书洛阳名园记后》:“放乎一己之私,自为之而忘天下之治,忽欲退享此得乎?” |
一心为公 | |
一念之私 | 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李伯言》:“阴曹不与人世等,一念之私不可容。急消他念,则火自息。” |
一秉大公 | 明·张居正《答工部郎中刘公伯燮言用人毁誉》:“仆近来用人处事,一秉大公。” |
一秉至公 | 清·李宝嘉《文明小史》第六十回:“然而平中丞却不以此为轻重,委差委缺,仍旧是一秉至公。” |
丁公凿井 | 汉 王充《论衡 书虚》:“俗传言曰,丁公凿井,得一人于井中。夫人生于人,非生于土也。” |
七相五公 | 语出《文选·班固〈西都赋〉》:“冠盖如云,七相五公。”吕向注:“七相:谓车千秋、黄霸、王商、王嘉、韦贤、平当、魏相。五公:张汤、萧望之、冯奉世、史丹、张安世。公侯、御史大夫、将军,通称为公。” |
万贯家私 | 明 冯梦龙《喻世明言》第十卷:“老爹爹纵有万贯家私,自有嫡子嫡孙,干你野种屁事!” |
三分鼎立 | 《魏书 匈奴刘聪等传序》:“论土不出江汉,语地仅接褒斜,而谓握皇符,乘帝籍,三分鼎立,比踪王者。” |
三十而立 | 先秦 孔子《论语 为政》: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学,三十而立。” |
三旨相公 | 《宋史·王圭传》:“以其上殿进呈,曰取圣旨;上可否讫,云领圣旨;退谕禀事者,曰已得圣旨也。” |
三足鼎立 | 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窦融传》:“欲三分鼎,连衡合从,也宜以时定。” |
上无片瓦遮身,下无立锥之地 | 清·张南庄《何典》第九回:“原来刘打鬼收成结果了雌鬼,把活鬼的古老宅基也卖来喂了指头,弄得上无片瓦遮身,下无立锥之地,只得仍缩在娘身边。” |
上无片瓦,下无立锥 | 宋·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·丰化和尚》:“上无片瓦,下无卓锥,学人向什么处立?” |
上无片瓦,下无立锥之地 | 宋 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》卷二十:“上无片瓦,下无卓锥,学人向什么处立?” |
不以人废言 | 春秋 孔子《论语 卫灵公》:“君子不以言举人,不以人废言。” |
不可偏废 | 宋 胡仔《苕溪渔隐丛话前集 山谷下》:“读《庄子》,令人意宽思大,敢作;读《左传》,便使人入法度,不敢容易。二书不可偏废也。” |
不喑不聋,不成姑公 | 《释名·释首饰》:“不喑不聋,不成姑公。” |
不废江河 | 唐 杜甫《戏为六绝句》之二:“王杨卢骆当时体,轻薄为文哂未休。尔曹身与名俱灭,不废江河万古流。” |
不徇私情 | 王朔《你不是一个俗人》:“我们是好朋友,可是你能不徇私情,这才说明你是真正爱护我。” |
不痴不聋,不成姑公 | 《南史·庾仲文传》:“言‘仲文贵要异他尚书’,又云‘不痴不聋,不成姑公’。敢作此言,亦为异也。” |
不破不立 | 毛泽东《新民主主义论》:“不破不立,不塞不流,不止不行,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。” |
不私其利 | 春秋·齐·管仲《管子·形势解》:“不伐其功,不私其利。” |
不立文字 | 宋 释普济《五灯会元 七佛 释迦牟尼佛》:“吾有正法眼藏,涅槃妙心,实相无相,微妙法门,不立文字,教外别传。” |
丑媳妇免不得见公姑 | 清·张岱《与祁世培》:“丑媳妇免不得见公姑,缅焉呈面,公姑具眼,是妍是丑,其必有以区别之也。” |
丑媳妇少不得见公婆 | 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97回:“常言道:‘丑媳妇少不得见公婆。’只得脱袍解带,免冠徒跣,跪于门外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