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,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。
他们即使喝上千杯酒也不会醉倒,这些少数民族的孩子10岁就能骑马奔跑。
注释
营州:唐代东北边塞,治所在今辽宁朝阳。
厌(yàn):同“餍”,饱。这里作饱经、习惯于之意。
狐裘(qiú):用狐狸皮毛做的比较珍贵的大衣,毛向外。
蒙茸(róng):裘毛纷乱的样子。语出《诗经·邶风·旌丘》:“狐裘蒙戎”。“茸”通“戎”。
城下(xià):郊野。
虏(lǔ)酒:指营州当地出产的酒。
千钟(zhōng):极言其多;钟,酒器。
胡儿:指居住在营州一带的奚、契丹少年。
鉴赏
唐代东北边塞营州,原野丛林,水草丰盛,各族杂居,牧猎为生,习尚崇武,风俗犷放。高适这首绝句有似风情速写,富有边塞生活情趣。
从中原的文化观念看,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打猎,似乎简直是粗野的儿戏,而在营州,这些却是日常生活,反映了地方风尚。生活在这里的汉、胡各族少年,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,养就了好酒豪饮的习惯,练成了驭马驰骋的本领。即使是边塞城镇的少年,也浸沉于这样的习尚,培育了这样的性情,不禁要在城镇附近就犷放地打起猎来。诗人正是抓住了这似属儿戏的城下打猎活动的特殊现象,看到了边塞少年神往原野的天真可爱的心灵,粗犷豪放的性情,勇敢崇武的精神,感到新鲜,令人兴奋,十分欣赏。诗中少年形象生动鲜明。“狐裘蒙茸”,见其可爱之态:“千钟不醉”,见其豪放之性:“十岁骑马”,见其勇悍之状。这一切又都展示了典型的边塞生活。
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,直抒胸臆;表现上白描直抒,笔墨粗放。诗人仿佛一下子就被那城下少年打猎活动吸引住,好像出口成章地赞扬他们生龙活虎的行为和性格,一气呵成,不假思索。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,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。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,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,洋溢着生活气息和浓郁的边塞情调。在唐人边塞诗中,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,实在不多,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。
创作背景
唐代东北边塞营州,原野丛林,水草丰盛,各族杂居,牧猎为生,习尚崇武,风俗犷放。高适于天宝中出塞燕赵从军,通过边塞所见所感写成此诗。
唐代·高适的简介
高适是我国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,世称“高常侍”。 作品收录于《高常侍集》。高适与岑参并称“高岑”,其诗作笔力雄健,气势奔放,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、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。
...〔► 高适的诗(14篇)〕汉季失权柄,董卓乱天常。
志欲图篡弑,先害诸贤良。
逼迫迁旧邦,拥主以自疆。
海内兴义师,欲共讨不祥。
卓众来东下,金甲耀日光。
平土人脆弱,来兵皆胡羌。
猎野围城邑,所向悉破亡。
斩截无孑遗,尸骸相撑拒。
马边悬男头,马后载妇女。
长驱西入关,迥路险且阻。
还顾邈冥冥,肝脾为烂腐。
所略有万计,不得令屯聚。
或有骨肉俱,欲言不敢语。
失意几微间,辄言毙降虏。
要当以亭刃,我曹不活汝。
岂复惜性命,不堪其詈骂。
或便加棰杖,毒痛参并下。
旦则号泣行,夜则悲吟坐。
欲死不能得,欲生无一可。
彼苍者何辜,乃遭此厄祸。
边荒与华异,人俗少义理。
处所多霜雪,胡风春夏起。
翩翩吹我衣,肃肃入我耳。
感时念父母,哀叹无穷已。
有客从外来,闻之常欢喜。
迎问其消息,辄复非乡里。
邂逅徼时愿,骨肉来迎己。
己得自解免,当复弃儿子。
天属缀人心,念别无会期。
存亡永乖隔,不忍与之辞。
儿前抱我颈,问母欲何之。
人言母当去,岂复有还时。
阿母常仁恻,今何更不慈。
我尚未成人,奈何不顾思。
见此崩五内,恍惚生狂痴。
号泣手抚摩,当发复回疑。
兼有同时辈,相送告离别。
慕我独得归,哀叫声摧裂。
马为立踟蹰,车为不转辙。
观者皆歔欷,行路亦呜咽。
去去割情恋,遄征日遐迈。
悠悠三千里,何时复交会。
念我出腹子,胸臆为摧败。
既至家人尽,又复无中外。
城廓为山林,庭宇生荆艾。
白骨不知谁,纵横莫覆盖。
出门无人声,豺狼号且吠。
茕茕对孤景,怛咤糜肝肺。
登高远眺望,魂神忽飞逝。
奄若寿命尽,旁人相宽大。
为复强视息,虽生何聊赖。
托命于新人,竭心自勖励。
流离成鄙贱,常恐复捐废。
人生几何时,怀忧终年岁。
六一居士初谪滁山,自号醉翁。既老而衰且病,将退休于颍水之上,则又更号六一居士。
客有问曰:“六一,何谓也?”居士曰:“吾家藏书一万卷,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,有琴一张,有棋一局,而常置酒一壶。”客曰:“是为五一尔,奈何?”居士曰:“以吾一翁,老于此五物之间,是岂不为六一乎?”客笑曰:“子欲逃名者乎?而屡易其号。此庄生所诮畏影而走乎日中者也;余将见子疾走大喘渴死,而名不得逃也。”居士曰:“吾因知名之不可逃,然亦知夫不必逃也;吾为此名,聊以志吾之乐尔。”客曰:“其乐如何?”居士曰:“吾之乐可胜道哉!方其得意于五物也,泰山在前而不见,疾雷破柱而不惊;虽响九奏于洞庭之野,阅大战于涿鹿之原,未足喻其乐且适也。然常患不得极吾乐于其间者,世事之为吾累者众也。其大者有二焉,轩裳珪组劳吾形于外,忧患思虑劳吾心于内,使吾形不病而已悴,心未老而先衰,尚何暇于五物哉?虽然,吾自乞其身于朝者三年矣,一日天子恻然哀之,赐其骸骨,使得与此五物偕返于田庐,庶几偿其夙愿焉。此吾之所以志也。”客复笑曰:“子知轩裳珪组之累其形,而不知五物之累其心乎?”居士曰:“不然。累于彼者已劳矣,又多忧;累于此者既佚矣,幸无患。吾其何择哉?”于是与客俱起,握手大笑曰:“置之,区区不足较也。”
已而叹曰:“夫士少而仕,老而休,盖有不待七十者矣。吾素慕之,宜去一也。吾尝用于时矣,而讫无称焉,宜去二也。壮犹如此,今既老且病矣,乃以难强之筋骸,贪过分之荣禄,是将违其素志而自食其言,宜去三也。吾负三宜去,虽无五物,其去宜矣,复何道哉!”
熙宁三年九月七日,六一居士自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