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温舒
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
韦孟

韦孟(前228?—前156),西汉初诗人。彭城(今江苏徐州)人。汉高帝六年(公元前201年),为楚元王傅,历辅其子楚夷王刘郢客及孙刘戊。刘戊荒淫无道,在汉景帝二年(公元前155年)被削王,与吴王刘濞通谋作乱,次年事败自杀。韦孟在刘戊乱前,作诗讽谏,然后辞官迁家至邹(今山东邹城),有诗咏其事。

杨恽

杨恽(?—前45),西汉家。字子幼,汉族,西汉华阴(今属陕西)人,宣帝时曾任左曹,后因告发霍氏(霍光子孙)谋反有功,封平通侯,迁中郎将。神爵元年(前61)升为诸吏光禄勋,位列九卿。其父杨敞曾两任汉宣帝时丞相,其母司马英是著名史学家兼文学家司马迁的女儿。其文章《报孙会宗书》被后人认为颇有司马迁的《报任安书》的风格。

刘细君

刘细君一般指乌孙公主。乌孙公主刘细君(?―前101年),西汉宗室,汉武帝刘彻侄子江都王刘建之女。元封六年(前105年),汉武帝为抗击匈奴,派使者出使乌孙国,乌孙王猎骄靡愿与大汉通婚。汉武帝钦命刘细君和亲乌孙,并令人为之做一乐器,以解遥途思念之情,此乐器便是“阮”,亦称 “秦琵琶”。猎骄靡死后,刘细君随从乌孙国风俗,嫁于猎骄靡之孙军须靡,生一女,名叫少夫。太初四年(前101年),刘细君去世。

班婕妤

班婕妤(公元前48年—2年),西汉女辞赋家,是中国文学史上以辞赋见长的女作家之一。祖籍楼烦(今山西朔县宁武附近)人,是汉成帝的妃子,善诗赋,有美德。初为少使,立为婕妤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中有她的传记。她的作品很多,但大部分已佚失。现存作品仅三篇,即《自伤赋》、《捣素赋》和一首五言诗《怨歌行》(亦称《团扇歌》)。

赵壹

赵壹(本名懿,因后汉书作于晋朝,避司马懿名讳,故作“壹”),约生于汉顺帝永建年间,卒于汉灵帝中平年间。东汉辞赋家。字元叔,汉阳西县(今甘肃天水南)人。体貌魁伟,美须眉,恃才傲物。桓、灵之世,屡屡得罪,几致于死。友人救之,遂作《穷鸟赋》答谢友人相助。并作《刺世疾邪赋》抒发愤懑之气。一生著赋、颂、箴、诔、书、论及杂文等16篇,今存5篇。

宋子侯

宋子侯,东汉人,生平事迹不详。

蔡琰

蔡琰,字文姬,又字昭姬。生卒年不详。东汉陈留郡圉县人,东汉大文学家蔡邕的女儿。初嫁于卫仲道,丈夫死去而回到自己家里,后值因匈奴入侵,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,嫁给匈奴人,并生育了两个儿子。十二年后,曹操统一北方,用重金将蔡琰赎回,并将其嫁给董祀。蔡琰同时擅长文学、音乐、书法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著录有《蔡文姬集》一卷,但已经失传。现在能看到的蔡文姬作品只有《悲愤诗》二首和《胡笳十八拍》。历史上记载蔡琰的事迹并不多,但“文姬归汉”的故事却在历朝历代被广为流传。

刘端

刘端(前165年—前107年),汉景帝刘启之子,周亚夫平定七国之乱后,封胶西王。史载刘端“为人贼戾,又阳痿,一近妇人,病数月,有所爱幸少年,以为郎。郎与后宫乱,端禽灭之,及杀其子女”。刘端在位四十七年去世,终于因没有儿子继承王位,封国废除,封地并入朝廷,成为胶西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