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语·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:“信乎,夫子不言,不笑,不取乎?”公明贾对曰:“以告者过也。夫子时然后言,人...
佚名
原文
zǐ子wèn问gōng公shū叔wén文zǐ子yú于gōng公míng明jiǎ贾,,yuē曰::xìn信hū乎,,fū夫zǐ子bù不yán言bù不xiào笑bù不qǔ取hū乎??gōng公míng明jiǎ贾duì对yuē曰::yǐ以gào告zhě者guò过yě也。。fū夫zǐ子shí时rán然hòu后yán言,,rén人bù不yàn厌qí其yán言;;lè乐rán然hòu后xiào笑,,rén人bù不yàn厌qí其xiào笑;;yì义rán然hòu后qǔ取,,rén人bù不yàn厌qí其qǔ取。。zǐ子yuē曰::qí其rán然,,qǐ岂qí其rán然hū乎。。
译文
注释
1:公叔之子:卫国大夫公孙拔,卫献公之子。谥号“文”。
2:公明贾:姓公明字贾。卫国人。
3:夫子:文中指公叔文子。
4:以:此处是“这个”的意思。
译文
孔子向公明贾问到公叔文子,说:“先生他不说、不笑、不取钱财,是真的吗?”公明贾回答道:“这是告诉你话的那个人的过错。先生他到该说时才说,因此别人不厌恶他说话;快乐时才笑,因此别人不厌恶他笑;合于礼要求的财利他才取,因此别人不厌恶他取。”孔子说:“原来这样,难道真是这样吗?”
评析
孔子在这里通过评价公叔文子,进一步阐释“义然后取”的思想,只要合乎于义、礼,公叔文子并非不说、不笑、不取钱财。这就是有高尚人格者之所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