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多乐器分别按不同声部演奏同一首乐曲。
英instrumental ensemble;
音乐术语。几种乐器或几组乐器,分别声部,演奏同一乐曲。如管乐合奏。我国亦称若干乐器演奏同一曲调的齐奏为合奏。
引《荀子·乐论》:“故乐者,审一以定和者也,比物以饰节者也,合奏以成文者也。”
宋•梅尧臣 《读蟠桃诗寄子美永叔》诗:“二律虽不同,合奏乃鏘鏘。”
《老残游记》第十回:“即使三四人同鼓,也是这样,实是同奏,并非合奏。”
王西彦 《古屋》第五部三:“鼓钹和箫笙的合奏,错杂地在四壁汇合,挤撞,噪耳欲聋。”
共同上奏。
引宋•周密 《齐东野语·景定行公田》:“於是殿院 陈尧道 、正言 曹孝庆 等合奏,谓限田之法,自昔有之。”
一起上奏。
引《宋史·卷一六二·职官志二》:「事干国体,则宰相、执政官合奏。」
多种乐器按照不同的声部,联合起来演奏。可分成弦乐合奏、管乐合奏、管弦乐合奏 三类。
反独奏